每日观点:《漫长的季节》第10集,终于等到复仇大戏,却更叫人难过
2023-04-30 05:40:50 腾讯网

这一集只有41分钟,相对较短但很关键,解开了半数谜团。


(资料图)

和此前大家预判一致:被扔进钢炉的是卢姓港商,被碎尸的是殷红。

虽然这一集的主线内容,四舍五入都算已知(就算不爱猜、上集预告也几乎明说了),但依旧很有冲击力。

结尾处《蓝色多瑙河》音乐响起,惨烈抛尸、乱象画面和优美曲调的对比,更见凄凉惊悚。

此前出现过的种种瞬间历时性出现。

剧作将已知未知事实拼贴回同一时间轴中,用已出现过的重复画面,用得很有效果。

此前剧作中这些画面出现,掺杂着悬念模式的倒叙、插叙,是破案探索视角;

如今,再从亲历者视角(或者也算某种意义上的上帝视角),浮光掠影般出现。

从功能角度说,完成故事闭环;

从质感角度说,更是叫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品相很棒。

一代生存困境中的暴怒工人们,群情汹涌的愤怒、走投无路的骚乱;

一位浑然不觉的老父亲,从境况日薄西山的专用拉货火车上派头十足走下,不知宝贝儿子刚刚从什么样的鬼门关回来;

(老爹老妈吵吵油条用不用碟子装)

一位亲手抛尸心爱女子的涉案人员,凝视着老妪捡走她的尸块,藏在暗处的神情唏嘘难辨;

时代重锤之下的众生相,父子姐弟亲人爱人种种情愫的细腻纠缠、生死恩怨,一寸寸一丝丝都是血泪泉涌。

命运如大河汹涌。

大浪袭来,那些拼尽一口气不想被扼住咽喉的人们,浮浮沉沉境遇凄凉。

天地不仁,众生皆苦;

复仇的少男少女三人组、凝视深渊也在某种意义上陷落深渊。

一,沈墨vs殷红

剧中大部分时候、各路角色对卢文仲(aka卢人渣)的称呼都是卢总或港商。

对大部分人而言,他是谁根本不具体也不重要,只有抽象的身份金钱属性。

仅此而已。

但沈墨三人组、殷红不同。

殷红来录像厅找沈墨那场戏,一开始提及卢文仲称呼还是“卢总”,听闻沈墨说八十万之后变成了“卢文仲给你那么多钱,你那小男朋友不知道吧”。

从卢总到卢文仲,称呼变化和角色心境的变化很统一。

称呼卢总,是一种扭曲的攀附感。

卢文仲教她喝红酒,带她短暂睡“富贵生活”;

卢总对她而言,是一个金光灿灿世界的钥匙和台阶。

她宁可踩着朋友跪着爬着去。

此前维多利亚的姐妹们问及,殷红开心又得意(煎粉店)就快要开业了。

从前她母亲只能在街边摆摊卖煎粉,她以为她出卖自己和“朋友”的肉体、就可以换回更高级的煎粉店。

而在和沈墨对峙时,听闻八十万之后,她的称呼变成了卢文仲。

威胁沈墨,掩盖不住恨意和嫉妒。

对她而言,八十万就是“漂亮衣服”,“你那小男朋友”就是“有人喜欢”。

这段二人说话,殷红假装老道坐在椅子上,沈墨始终站着。

这是二人心思处境不同,殷红不甘想讨要点什么,沈墨本无杀心、起初只想打发她快走;

此后,这一坐一站,恰好也形成了蔑视感和仰视感的对照。

殷红极力想用轻蔑来羞辱作践对方(说你装什么),来假装可以成功摆脱自己的悲剧和下作属性。

在维多利亚工作本身并不天然意味着下贱,但“把协助诱骗强奸当给人的好处”非常下作。

殷红回顾自己的惨烈命运,所有凄凉最后都只针对沈墨“我没有的你凭什么能有”。

而人渣卢文仲,依旧是她想回去跪着巴结的卢总。

要特别夸一夸这几集中李庚希的表演。

(没有说复仇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的意思,单纯只是聊表演)

不是单个镜头单场戏多演技炸裂,而是长期反复被伤害、了无生趣置身地狱的状态。

一种麻木、凄怆、寒凉、漫长的痛苦。

沈墨杀殷红时,非常非常恨。

那既是主观情绪倾泻,同时也是毁灭容貌证据的客观需要。

她恨殷红,一方面是因果关系,卢文仲之恶中有殷红浓墨重彩的部分。

身体伤害的恶心至极记忆,被她挥舞在铲子中。

第10集开头卢文仲试图不轨的恶心画面,和沈墨对殷红的连环暴击,是某种苍凉惨烈的冤冤相报的悲剧循环;

另一方面是被背叛的强烈情绪,殷红骗她负她。

此前被全世界误解之时假装前来谈心的殷红,一度是沈墨在地狱中够到的唯一一点光亮。

她把对方当至交好友。

亲密信任之人的反手一刀,远比仇敌的伤害更摧心蚀骨。

很糟糕的第三条,则是殷红侮辱她伤害她之后还威胁她。

伤害沈墨之后,殷红从未忏悔半句。

第8集小饭馆外点烟时一直手抖的殷红,尚且有一点人性、尚且知道一点对错是非。

(不多,但至少有一点点)

如今这一番轻蔑一番羞辱一番嫉妒,大概是得到一些好处费之后便彻底葬送了最后一点良知。

殷红理解错了沈墨和王阳的状态。

但“你那小男朋友知道吗”这般没抓住真相的威胁,依旧很有心理刺激和恶毒负面效应。

殷红说“我想成为你,有漂亮衣服,有人喜欢”。

有些人,没人喜欢是运气不好。

有些人,是不配被喜欢。

事实上殷红不是没人喜欢,傅卫军喜欢她。

贫寒又惨烈的少年,眼看着那女子爱慕虚荣迷失本心,飞蛾扑火而去、妖娆空虚而回,沦为尸身碎肉。

少年的眼泪,或许是她母亲亡故后她得到的最珍贵的真心。

可惜她不稀罕。

二,沈墨三人组vs卢文仲

这一集终于等到复仇大戏。

但这肯定不是什么“复仇爽剧”。

三个半大孩子拼尽全力才终于压制住卢文仲。

镜头逐渐拉远。

有一种凄凉又悲悯的惨烈。

对比剧中前后两次出现的下跪剧情。

一次是被偷盗摩托车之人上门威胁、隋东被打得不成人形,满头是血浑身是伤的傅卫军,此前多骄傲多凶悍,此刻为相依为命的朋友磕头哀求、绕着圈逐一叩首;

一次是被绑架之后的卢文仲跪在沈墨面前。

前者是被命运欺凌到毫无还手之力的可怜少年,为情意而绝望哀求;

后者是油滑恶毒之人,罪行累累依旧毫无悔意、依旧装腔作势惺惺作态,字字句句都是脱罪脱身话术。

一个真挚惨烈,一个油滑丑恶。

这段复仇中,一点也不势均力敌。

三人让卢文仲写下自己在桦林的所有罪证。

这很天真。

被绑架之后,卢文仲甚至没有很害怕。

第一时间道歉、狡辩。

将所有锅都推给殷红。

他压根没真心认错的意思,只是以他的油滑老练、迅速审时度势,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整个过程中王阳是自始至终天真的,他应该还想着将卢文仲移交司法部门(或者只是想在不过度伤害对方的前提下跑路)。

压根没想过对方反咬一口“他们毒打胁迫我写假认罪书”之后应该怎么办。

卢文仲假模假式提出“我可以给你们八十万”,王阳也根本不懂其中弯弯绕,在银行险些被扣。

老奸巨猾、老于世故的老恶棍,压根不是三个孩子能把控好尺度、游刃有余拿捏的。

什么是游刃有余呢?

是轻松捏一捏、随便弹一弹小指头,就能对付对方,而自己不必花费什么。

但他们仨想对付卢文仲,要付出的代价,昂贵得可怕。

沈墨比王阳成熟,这种成熟,很大程度上是被迫成熟,是长期被虐待被伤害之后长出的一身血肉利刃。

杀敌同时也喋血自损。

她或许是一开始就打算杀卢文仲但起初没告诉二人,或许是误杀卢文仲(卢文仲看着像被嗑死在浴池边缘的尖角上,不太像标准的蓄谋手法),或许是在短暂天真之后、走向一了百了的另一个极端。

挥舞在殷红脸上头上的铲子,每一次激情发泄,仇恨背后都是荒凉。

复仇爽剧或许能让人愉悦,在得到正义满足感的同时也收获某种快乐。

但此处沈墨不是。

她甚至连惨胜都称不上。

浑身血迹满脸血污,小小年纪就有挣扎过生生世世一般的绝望苍凉。

沈墨乱棍打死殷红,是殷红的悲剧,也是沈墨的悲剧。

没有说沈墨不该不能复仇的意思,只是以这般惨烈手段复仇难得善终;

为疗愈自己救赎自己而复仇,但如此惨烈复仇伤人同时也伤己。

那个在酒桌上以为自己有朋友、一度笑得温暖又良善的沈墨,同样也死在沈墨自己的乱棍之下。

三,傅卫军vs王阳

傅卫军抛尸之时是怎样的心情?

他曾经爱慕之人伤害她姐姐,被她姐姐反杀。

他自己亲手抛尸。

难以想象那是怎样一种寸寸凌迟刀刀见血的痛苦。

目前剧作尚未正式揭晓的谜团,还包括:傅卫军是否为姐姐顶罪入狱,王北是谁的孩子,王阳究竟是已故还是死遁,沈大爷是否是王阳沈墨返乡所杀等等。

但不论谜底如何,不论反转不反转,少年三人组都无比悲剧。

你看沈墨、傅卫军、王阳,谁曾经不是天真小孩,但在风霜刀剑严相逼之下,要么喋血惨死要么沾满鲜血。

三人中,王阳最天真。

他家那些糟心问题,对比沈墨傅卫军的身世和成长遭遇完全不是同一个量级的,相形之下他们家简直可以算五好完美标兵。

物质条件并不丰饶,但王阳在非常丰饶的爱意中长大。

这一集中王阳拖着尸体、预备扔进炼钢大熔炉。

某个镜头里他气喘吁吁拖不动。

人和尸体倒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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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因为正义而被卷进这血色复仇中,王阳此后的人生都将永远被改变。

拥抱殷红血色之后,他就再也不是那个只要烦老爹说“吹起小喇叭,嘀嗒嗒嘀嗒”的少年。

(没有说“王阳抛尸违法行为对的意思”)

尽管能力有限、尽管很天真稚嫩远远不是卢文仲的对手,但少年王阳,也恰恰因此而显得格外珍贵美好。

一念赤诚与欢喜,便愿意满身血污奔赴刀山火海。

以下,插播几句题外话。

刚开始看《漫长的季节》时,王响、彪子、马队这老三位上线,让人感觉日子一团糟,唉呀妈呀整稀碎啊。

小毛病一串串的,糟心事一溜溜的。

若干集之后,我终于明白:他们仨居然是开心果和笑点担当啊!

(没有说王响丧子之痛不算事的意思,形容三人组剧中画风呈现)

这一集太殇了,呜呜呜我要去老马“抡起来”跳舞、看老马和彪子斗嘴、开心开心缓一缓!

结语

卢文仲大言不惭,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没有区别,脱了衣服都是动物。

殷红在皮肉关系里出卖肉体求财,最终沦为一堆惨烈碎肉。

同样有悲剧前尘过往,殷红是物质和肉体的囚徒。

沈墨是仇恨的囚徒。

为求复仇、为求正义、为求远走他乡,一步步踏入深渊。

手刃仇人之后断指求生。

回头无岸。

这些年里还活在某处的沈墨,或许和碎尸一样,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粉身碎骨吧。

比伤害更可怕的是天长地久无法痊愈的后遗症。

比后遗症更悲剧的是被害之人、因为复仇而变成错位的“杀手”,日日夜夜活在殷红血迹里。

一语成谶的,何止是殷红“我想成为你”啊。

起初我以为殷红(血色)之名只是在预示殷红结局,现在才觉出那某种意义上也是对沈墨的描述。

沈墨飘零他乡、隐姓埋名(严格来说是用殷红之名),为摆脱恶鬼而成为殷红血水本身。

她的寸寸血肉、点点美好回忆,全都被挫骨扬灰,在复仇之路中长成一把利刃;

沈墨不再是沈墨,这很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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