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遭遇最高气温、最少来水、最大用电负荷的极端情况,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在此背景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86号),以期倡导全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进一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sugar)
为帮助市场用户更好地理解和响应政策,特将新政策同2021年12月发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进行对比,主要有如下几点变化:
(资料图)
一、调整峰平谷时段划分
保持全省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总体不变,将原早高峰1小时、晚高峰7小时,优化调整为早高峰2小时、晚高峰6小时。
二、调整尖峰电价机制
进一步匹配四川省用电负荷特性,将尖峰电价执行月份从2个月调整为4个月,引导用户在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段主动错避峰用电。
三、大型商业用户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取消执行综合平均电价
四、其他事项
结语: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2022年夏天,四川省遭遇了60年一遇的极端高温天气,用电负荷接连6次创历史新高,最高达到5910千瓦时,电力供应面临巨大压力。此次新政的出台也是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499号)》中“各地要密切跟踪当地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深入评估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研究解决”的积极响应,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伴随新政的出台,一方面,电力市场用户用电成本与日内负荷密切相关,这将大大增强电力用户对日内用电负荷的重视和参与度;而未来基于分时电价机制的不断推进和深入人心,也必将给市场带来更多的活力。另一方面,此举也有利于缓解四川省夏季用电紧张的局面,避免出现去年夏季“电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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