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方式+流程
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资料图片)
2、已故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已故职工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办理要件:
1、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确认的《承诺书》。
注:提取申请人不是已故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另须提供公证部门对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提示:不能联网核验的,须提供对应要件。
1、不能联网核验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已故职工亲属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2、不能联网核验职工已故信息的,提供合法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3、不能联网核验银行卡信息的,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继承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沈阳住房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地址电话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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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柜面提交申请即时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