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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近日,福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两位民警依法依规快速处置一宗交通事故,事主廖先生向深圳公安“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平台发了一封感谢信,称赞两位民警尽职履责的工作态度。
2023年6月16日,市民廖先生在福田区上步路驾车行驶时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对方车辆驾驶人下车查看后驶离现场。廖先生当即报警。福田交警大队警力经现场勘查和后续监控核查,初步判定对方车辆驾驶人逃逸情节不明显。对此,廖先生表示异议,后通过局长信箱平台反映相关情况。
收到来件后,福田交警大队立即提级办理,全面调取事发前行驶轨迹,对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调查。经核查,对方车辆驾驶人未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形,不构成逃逸行为。
6月18日,福田交警大队组织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沟通解释。针对廖先生提出的质疑,福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领导根据车辆轨迹、碰撞痕迹等核查结果,耐心向其进行解释,最终消除了廖先生心头的疑问。
最终,福田交警大队依法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车辆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也对其发生事故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当晚,廖先生向深圳公安“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平台发了一封感谢信,向福田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陈警官和张警官表示感谢:“清晰划分了事故责任,在调解过程中换位思考,充分理解我的情绪与诉求,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在达成事故谅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封感谢信背后,是一份理解和信任。面对群众的质疑和误会,福田交警深入调查,在“追问—释疑—化解”的过程中,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建立起警民之间信任的桥梁。接下来,福田交警将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安全感。
审读:孙世建